关于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通知
各有关学部、老师: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全省社科工作提出的“真”“情”“实”“意”四字总要求,进一步提高省社科联系统省级社会组织研究水平,更好地发挥课题研究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重要作用,省社科联对2023年度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进行优化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选题方向
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。基础研究要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、学术体系、话语体系,凸显研究的公共性、基础性和原创性;应用研究要聚焦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全局性、战略性、前瞻性的重大问题,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、重点与难点问题,以及建设变革型社会组织中的理念、方法、机制等问题,开展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实践价值的实证研究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申报渠道。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分为年度课题和学术年会专项课题。年度课题由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团、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团体会员社团推荐申报,课题申报人可根据选题,通过相关社团、民办社科研究机构提交。第六届浙江省社科界学术年会专项课题另行组织,不在本次申报之列。
2.申报资格。每位课题负责人本次只能申报一项省社科联研究课题。凡已承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未完成者(截止2022年6月10日未结题)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省社科联各类社科项目被撤项、终止尚处于申报资格限制期内者,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,不得申报。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省社科规划课题立项的课题,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本课题。
3.成果形式与课题管理。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、著作或调研报告。立项课题由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管理。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年(从正式公布立项之日起算),到期不能完成即作终止处理。
4.特别说明:2023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立项后,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,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,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研究成果要在2B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县局级领导批示(含成果要报采纳)。结题时达不到承诺条件的不予申请结题。
有以下任一情况的负责人不能申报:
(1)主持在研的国家级、省部级项目、省社科联研究课题、省社科普及课题;
(2)主持2项在研的各级各类项目;
(3)主持1项在研项目且逾期未结题;
(4)省社科联研究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;
(5)已被立项为省社科联研究课题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成果书稿;
(6)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。
5.申报时间与申报方式。课题申报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截止,逾期不再受理。申报人从浙江社科网(https://www.zjskw.gov.cn/)首页中部区域右侧“社科服务”版块中的“社科课题”进入“浙江省社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”,输入账号和密码(无账号的应先通过注册)登陆系统后进入“课题申报”板块。申报人的具体操作请参阅《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系统操作手册(申报人使用)》。
6.特别注意:2023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,全部走社会组织(省级社科类学会、省级民办社科研究机构)路径申报。新注册的老师在注册后请及时联系社科处通过人员审核,以免耽误后续申报进程。待申报人进入系统后,通过下拉菜单选择学会进行申报(有关学会的介绍请部分参考浙江省社科网社会组织版块)。请注意,一旦提交后,申报表会提交到对应的学会,由学会来审核,而不是学校科研处审核!!
故申报人务必再三确认完全按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:
1) “活页”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,否则取消参评资格;
2)课题名称要与《研究课题申报表》中一致;
3)“课题负责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”只填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名称、成果形式、作者排序、刊物等级等,不得填写作者姓名、单位、刊名或出版社名称等;
4)“活页”务必以PDF格式在申报系统附件区上传。
在完成申报后,请申报人将《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表》和《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活页》(仅需电子版)发至教学科研拓展部邮箱547921836@qq.com。
联系人:潘晨旻
电话:0577-86680222
邮箱:547921836@qq.com
地址:茶山校区同仁楼7A110室
教学科研拓展部
2022年4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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